第10章 的況特殊
盛以安盯著手機的消息看了許久,拿著手機的手忍不住用力,纖細好看的手指節泛白,心蔓延陣陣酸,猶豫了一下,還是打了一行字發送過去。
【傅總同意了?】
Nan.:【嗯。】
盛以安愣了一瞬,眼眶酸的厲害,眨了一下眼睛,淚水落。
腦海裏想起昨晚傅承燁說的話,角不由的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還以為他最起碼還能有點原則,沒想到不過一晚上的時間,就答應了宋暖留下孩子的請求。
而竟然還傻傻的相信了他的鬼話。
盛以安深吸一口氣,隻覺得呼吸都在泛著疼痛。
把目看向窗外,眼神之中著些許的失意。
父親的電話在這時打了進來,盛以安從窗外收回目,低頭看了一眼來電,秀眉微皺了一下,隨後接聽。
不等開口,盛江華的聲音就率先響起。
“明天你妹妹生日,你帶承燁回來一起吃個飯。”
盛以安淡聲回答,“我明天盡量時間回來。”
盛江華沉默兩秒,又出聲問了一句,語氣不太好,“那承燁呢,明天沒空?”
盛以安手指收,眼底閃過一抹輕嘲,“我不知道。”
知道盛江華無非就是想讓傅承燁回去吃飯,至於這個兒回不回去,都不重要。
自從母親去世,父親另娶之後,在盛家就了邊緣人,可有可無。
要不是嫁給了傅承燁,恐怕盛江華早就忘了他還有這麽一個兒。
盛江華聞言,語氣帶了些許的惱意。
“你為承燁的妻子,怎麽什麽都不知道?好不容易為傅太太,你就應該多花心思在他的上,別讓外麵那些鶯鶯燕燕搶走了位置!”
盛以安沉默,很快手機便傳來了後媽杜一丹在盛江華邊怪氣的聲音。
“江華,你還不明白嗎?安安現在是攀上了高枝,不想再和我們這種窮父母攀上關係。”
“前天佳沁看到姐姐上背了一款包,價值七位數。在傅家的日子可好過著呢,誰能搶走的位置?”
盛江華果然被杜一丹兩句話就挑起了緒,聲音帶著憤怒。
“盛以安,你別忘了,你姓盛。既然嫁到了傅家,就別顧著自己福,也要為我們盛家考慮考慮。”
“明天不論如何你都要帶承燁一起回來吃飯,不然你也就別回來了!”
盛江華說完冷哼一聲直接掐斷了通話,完全不給盛以安任何拒絕的機會。
盛以安了眉心,輕歎了一口氣,察覺到司機從後視鏡投來的視線,很快就藏起了自己眼底的緒。
司機畢竟是傅家的人,盛以安不想讓自己的無力暴在傅家人麵前。
到了醫院,盛以安下車直奔自己的辦公室,剛推開門走進去,便看到宋暖正站在的辦公室裏,目審視著書架上的獎杯。
盛以安擰眉,開口,“宋小姐怎麽來了?”
宋暖聽到聲音轉,看到盛以安後勾一笑。
“我今天過來是有事想麻煩盛醫生。”
盛以安聽言,心中莫名升起一躁意。
宋暖卻仿佛看不出盛以安的神變化,繼續說道。
“我聽聞你們醫院有專項服務,所以想聘請盛醫生作為我的私人醫生。你知道我的況特殊,除了你之外,我信不過其他人。”
盛以安眼底浮現一抹嘲意,們也隻見過兩次麵而已,談什麽信任?
從宋暖上收回視線,啞聲問了一句。
“是傅承燁讓你來找我的吧?”
結婚三年,陸景盛從來不在乎阮舒。她以為,石頭總會焐熱的,沒想到她等到的結果,是他要她的命。愛情太難了,阮舒不要了。陸景盛再見到阮舒時,怎麼也想不到,萬丈光芒的總裁首富竟然是自己的前妻。記者:阮總,您年紀輕輕就能做到今天的地位,是有什麼秘訣呢…
三年婚姻,兩人有名無實,她才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可悲的替身。 一夜纏綿,她終于為了自己大膽一次,在下藥強上了他之后瀟灑離開。 四年已逝,她華麗蛻變歸來,魅惑和實力并存,吸引了眾多追求愛慕的目光,這一次輪到她說不愛了。 “陸先生,請你盡快簽下離婚協議。”女人美艷的眉眼帶著冷漠,“我趕時間。” 而他,卻也是在她離開之后才反應過來他早就習慣了她的陪伴,她的溫柔,她的一舉一動,她離開的時間越長,這種相思愛戀更變得鏤心刻骨。 所以這次,他會牢牢抓住她的手,這次可不會再讓你輕易逃跑。
商界大佬傅司衍,矜貴俊美,生性淡漠,身爲傅氏最年輕的掌權人,天之驕子,卻因意外雙腿殘疾。 傅老太太急着給他訂了門婚事,哪知原定的新娘逃了婚,對方找了個冒牌貨頂替。 正要翻臉,容色清婉的女孩扯住他的衣袖:“我會很省心,絕不會纏着你,拜託了。” 傅司衍瞥過那隻白皙細腕,語氣淡淡:“試試看。” * 舒雲念,昳麗清雅,半抱琵琶,吳儂軟語,是蘇城評彈團最爲出衆的青年演員。 相依爲命的養母突遇車禍,爲了借錢,她不得已答應頂包,嫁給那位性情冷淡的傅先生。 新婚當晚,倆人就約法三章—— 三年後離婚、不干擾彼此的生活、不許碰他。 舒雲念欣然答應,就當簽了三年合同工,到期散夥。 後來,雲念出差,深夜歸來。 剛躺上牀,男人挺拔身軀從後擁來,熾熱氣息拂過她的頸,嗓音沉啞:“傅太太,你已經153.5個小時沒碰我了。” * 圈裏人都知道,傅家那位是因腿疾,才紆尊降貴,娶了個毫無家世的女人。 等傅司衍雙腿恢復,重回巔峯,叱吒商界。 衆人紛紛猜測,以他這條件,那位傅太太會像沒用的舊輪椅一樣,被拋之腦後。 採訪中,記者也問起:“傅總,對於近期甚囂塵上的離婚傳言,您怎麼看?” 傅司衍濃眉微擰,似有不耐。 手機忽然亮起,只淡淡一瞥,那俊美眉間的冷厲如寒冰消融,春意繾綣:“今天採訪到這。” 記者:“……?” “得去接我太太下班。” 男人理着衣袖,微笑:“等你有老婆,就知道了。” 記者:“……?” 不是,你有老婆很了不起嗎!
她隨家遷到西貢的堤岸華人區, 穿過腐朽和破敗的街道,跪在佛陀腳下。 佛陀門下衆生百相,她在迷霧中看到他施齋禮佛, 長身玉立,不染浮光。 她看出了神,目光停留之際被父親拉回。 父親告誡:“那是先生,不得無禮。” 雜亂的街口,酒徒鬥毆後還留下一地碎片。 她從長夜中看到他黑色的車停在路邊。 她吞了吞口水,大着膽子往前顫抖地敲了敲他的車門。 玻璃窗搖下,她對上他的眼,笨拙又青澀地啞着嗓子問到:“先生,您買花嗎?” 說話間她餘光看到坐在他身邊般配的如畫報電影明星一樣光豔的女人,遲鈍地改了口,“好花、配好姑娘…” 林肯車裏伸出一節白皙的手,抽出他黑色西裝外平整的pocket square, 接過她遞出來的玫瑰,纏起那毫無章法野蠻生長的倒刺, 溫柔地連同一張鈔票放在她掉色的帆布包上, 用浪漫的法國腔調優雅地回道:“送給你、好姑娘。” 車子消失在雨夜,那花被她壓在抽屜裏, 伴隨她度過歲歲年年。 再後來,她纏繞進他的人生。 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