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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俠千古情》第一章一個女俠

公元2000年1月的一個清晨,北京城一如既往地在汽車的喧囂和行人匆匆的神中開始了忙碌的一天。書趣樓()

拉開窗簾,清新的進房間,我微微瞇了下眼睛來適應這明亮的線。昨天忙了一夜,今天淩晨才睡下,實在很想睡個懶覺,但是……我苦笑一下,好像我這種人,就算是睡個懶覺都是很奢侈的事,不說一堆事等著去做,即使沒事,人鐘也會讓你很奴地按時起床。

稍稍梳洗,看著鏡子裡的人,眉清目秀應該算是個吧,自從《還珠格格》後,很多人都把我做香妃了,甚至不在乎我以前是誰。可自己看得久了,不覺得在何,高高瘦瘦、長手長腳,細腰窄,穿上白襯衫牛仔,一書卷氣,再戴上那副近視眼鏡,分明是個青的大學生。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我扯扯角自嘲地一笑,這年頭別說大學生,恐怕連初中生也談不上青了,昨天吃飯的時候,可巧鄰座是兩個孩子,看起來不過十三、四歲的樣子,口裡談的竟然是連我這個大人聽了都臉紅的「」方麵的話題,看們旁若無人地高談闊論,實在是愧煞在下這個在「演藝圈」混的我。

在「演藝圈」混的?嗯!「演藝圈」……不,離開人們的視線,工作之外,其實,我是一個俠!一個一直藏在「演藝圈」的「飛天俠」。

我瞪著鏡子,鏡子裡的人也不甘示弱地瞪著我。我苦笑,再苦笑。轉走出來,不再思想,不再追究。

換了一米白的休閑套裝,蹬著同休閑鞋,背上寶石藍的肩包,我施施然走出酒店。我喜歡白,原因不明,有時候想想,大概是潛意識中有種「漂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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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我是否要車,我搖搖頭,隔壁街有家餐館,早上專賣白粥和各地方小吃,我很喜歡,決定步行去吃早餐,順便整理一下心,大戰在即,不想一些有的沒的來擾心神,否則一失手千古恨,向誰哭去?

對於飲食,我一向很挑剔,既要香味俱全,還要講究用餐環境,而這家餐館難得的各方麵都滿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在這兒消磨了1個小時時間,反正有人一直陪在這裡,也不覺得寂寞。

我抬眼特意看了看明正大坐在窗前飲茶的年輕男子,這個傢夥從三天前就時不時的在我眼前晃,當然,這張臉孔可不是這幾天才悉,應該是在……三個月前吧,那次是為了一件名貴的古董,初次見麵就擺明瞭立場,君為警察妾為賊!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對手,於是使詐逃之夭夭。

當然這傢夥也吃了一個大虧,那件古董到底還是讓我走了。嘔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個賊,他偏偏什麼證據也沒有,憑我的聰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馬腳。不過也留下了後癥,就是從此之後,這傢夥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纏著我,除了演戲,其他時間,害我整整三個月沒有事可做。但是這一次,不管他纏不纏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後,三天後,一切都會結束,雖然不知道結局如何,我都必須去做我當做的事!

我抬頭看他,他也看我,我無懼,他也無畏,我沖他笑一下,他麵無表,其實這個人英俊的,不過套用現代新新人類的話說,未免太「酷」了些。話說回來,他是有條件,有資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麵對擒之而後快的飛天俠,怎可不酷?

過去的數月,我雖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蹤我,但卻沒一次好像這次這麼明目張膽,(咦?這個詞應該用在我上才對,嘿嘿。)所以很顯然,他察覺到了我最近會有大舉,所以現出來警告我!不過他可傻了,幹嗎警告我呀,等我行時抓我個現行犯不是更好嗎?估計跟我三個月整天東遊西逛,腦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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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我在心裡惡毒地詛咒他,還不如說在詛咒自己,因為腦子短路的不是他,隻怕是我,因為我甩不掉他,否則怎麼會忍他跟蹤我整整三個月?三個月來我用了不下二十種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個魂,如影隨形地跟著你,看著你,盯著你,彷彿無所不在整個滲在空氣裡,隨時可以覺得到,想想真有點骨悚然。

我右手托著「香腮」,嘆口氣然後向他拋個眼兒,雖然明知這傢夥鐵肯不會被電到,還是忍不住試一下,按照習慣,他一定會狠狠瞪我一眼來還以,所以出擊後立馬低下頭,不去接收反訊號。

一會兒,耳邊響起了輕的音樂,我側耳聆聽,是王迪的《不是說好嗎》:

……

不是說好嗎要永遠在一起

不是說好嗎要永遠不分離

不是說好嗎要永遠不放棄

不是說好嗎我們一起努力

想起過去的誓言溫暖無比

你突然的離去

讓我承深深的痛

為何你要離我而去

為何你就這樣放棄

為何你要讓我傷心

為何你就這樣無聲無息

……

這一直是我喜歡的歌,儘管有些自傾向。聽著聽著,覺得有些心酸,我努力睜睜眼睛,把酸意從眼裡出去。雖然我是一的,但是眼下還沒有資格去想那些風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間大事一了,再去研究關於離別的問題吧。

站起不再理會那個腦子短路的笨蛋,我漫無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們,匆匆的車輛,滿眼就我這麼一個閑人。我絞盡腦,搜腸刮肚,殫竭慮,想得頭都破了,還是跟這三個月來的許多時候一樣,想不出計策。大大方方地轉看,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後麵,所到之,惹來許多漂亮眉傾慕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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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笑,繼續向前走,在我前麵,一個年輕的媽媽牽著個大約三、四歲的小孩慢慢地走著,小孩走路還不穩,步履蹣跚的樣子特逗,我看直了眼,心裡又是羨慕又是嫉妒,唉,什麼時候,我也可以有這種平凡的幸福?

正愣愣地想著,不知什麼時候,那母倆已在過馬路,媽媽低著頭對小孩喃喃地說著什麼,而對麵一輛卡車正疾馳而來,我腦子一空,本能地沖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孩躍出去。從地上爬起來,驚魂未定的我聽見懷裡小孩的哭聲,不由抱,對不起,我隻能救得了一個。

「小敏!」一聲人的聲,抬頭一看,卻是那個我以為在劫難逃的媽媽,正從一個男人的懷裡衝過來,那個男人,正是那個臭警察。卡車司機跳下來,指手劃腳地吼著什麼,而我則獃獃地看著那死裡逃生的母倆又是哭又是又是謝,心裡有些奇怪的覺,想想看,一個賊跟一個警察聯手救了兩條命,是不是奇怪?

扭頭一看,那警察正在跟司機說話,此時不走更待何時?我立馬腳底抹油,溜!

買了一個大大的水果籃,我去醫院看他,他是誰?或者說算是我的誰呢?我也不太清楚,隻是,我知道他是我心中最最脆弱的一角,不能,不能研究。

他躺在床上,靜靜地睡著,他的麵孔憔悴無力,我知道他心的力。我站在床邊,靜靜地看著他,彷彿有什麼應一般,他忽然醒來,睜開眼睛定定地看著我,邊綻開一抹笑意。

「你來了。」他說。我點點頭,扶他起,拿一個大枕頭墊在後,再拿出一個桔,默默地剝開遞給他,他並不喜歡吃水果,但隻要是我買的,他都會吃得一個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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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這幾天你去哪兒了?」他吃下一片桔子,忽然發問。

我微笑,臉平靜如常:「公司派我拍一個廣告,去上海了。」

「簫劍,該打針了。」一個漂亮的護士推開門走進來,戒備地看了我一眼,語氣溫地對他說話。

明瞭這種不同的對待,我心裡暗笑一下,走出病房,這傢夥從小就孩子歡迎,走到哪都不乏,天生的桃花命。

走廊裡有一個人,是他!就知道想甩掉他絕不容易。

我沒理他,站在窗前向外看,目所及是屬於北京的灰濛濛的天空,這種天氣特別適合我,適合我灰濛濛的心。

忽然,一抹紅艷艷的出現在眼前,是一個紅的氫氣球,不知道是哪個小孩子有意或無意放飛的。我的眼定睛在氣球上,隨著它慢慢飄啊飄,飄到天上,越來越高,越來越遠,越來越小,直至消失不見。然後,天空還是灰濛濛的,彷彿從來不曾出現過那抹亮麗的彩。

亮麗的彩……簫劍!原來還是會消失啊……

我覺得呼吸有些困難,趕轉過頭,把一些奇怪的想法排除腦海。

下午,應簫劍的要求,乘著護士不注意,我們溜出醫院,當然,那個跟屁蟲還是不不慢地跟在後麵。

我們去吃肯德基,這被稱為垃圾的食品是簫劍的最,雖然我多次被醫生告誡在簫劍的飲食上一定要注意,但今天,就讓我們都放縱一次吧,最後一次。然後又去逛街,簫劍不能走太多的路,所以我們走走停停,常常是走一會兒,就得找地兒歇歇。

再次坐到咖啡廳時,簫劍終於忍不住向我發問了:「那個男人是誰?為什麼總跟著我們?」

我早有準備,從容自若地應對:「別理他,這年頭無聊的多得是。」

簫劍皺起眉頭:「你認識他?」我笑了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隻是低頭喝咖啡,肖劍看看我,低下頭默默喝著麵前的橙,咖啡和橙混合的香氣靜靜地環繞著我們,然後在空氣中飄散,氣氛一下子變得很奇怪。我抬頭看簫劍,恰好他也抬頭看我,我們相視而笑。

「應該……應該有很多人追你吧。」簫劍眼睛亮晶晶的,認真地問我。我一下給問的愣住了,這小子,從來說話不會這麼直接的,今天哪筋不對?莫非是在吃醋?

我咧一笑說,低聲對他說:「放心,縱有弱水三千,我隻取一瓢飲。」

簫劍瞪大了眼睛看著我,臉忽然紅了,好像他就是那個「一瓢」一樣,我吃吃地笑著,心裡卻一陣難

我跟他曾經一個劇組拍戲,我們漸漸了閨一樣的朋友,不知道為什麼,拍完戲後他就把自己名字改劇中飾演人名字簫劍,讓我以後都這樣稱呼他。聽說即將有場戲請他演撒子熊貓兒,不知道下一次是不是就該他熊貓了。

可是不多久,他出了原因,但還經常帶病堅持工作,一場戶外廣告高空戲出了事故,簫劍幾骨折,必須在醫院呆上幾年,一年多來,我雖然幾乎每星期都去看他,但期間我又多了另外一個份:一個影視公司為一個盜墓大劇要求,竟讓我驗真實的生活=我因此被迫悄悄送去加了一個盜竊組織。而加組織以後,由於多種因素,影視公司的劇目一直沒有開拍,最後劇目竟然不了了之,導演還托話給我,說劇組已經解散,讓我自己想辦法離組織。而我在組織裡一年時間,我已經是一個經過極其嚴酷和特殊訓練的文武全才的「飛天大盜」。

而他,雖然一直躺病床上,卻還在為自己的願―――他要做中國演藝界最好最紅的男藝人而努力。

我呢,一個扮演過香妃的藝人……一個黑暗中的飛天俠?

至今為止,他都不知道我另外一個份,他以為我隻是在劇組演戲藝的演員,而這個,我打算瞞他一輩子。

坐著閑聊了幾句,簫劍顯得有點心不在焉,屢次看著我,似乎想問什麼難以啟齒的問題,我沒有給他機會,因為不管是什麼問題,我都不能誠實地回答他,而我,真的不想在他麵前撒謊,所以明知他的鬱悶,我卻隻能佯裝不知,心裡除了難,沒有別的覺。

回到醫院,我給他削水果,這是我跟他在一起時作的最多的一個作。而他則獃獃地看著我,這也是他跟我在一起時作的最多的一個作。

「明天我要出差拍廣告,大約半個月左右吧。」我把削好的蘋果遞給他,還是免不了欺騙。

他接過蘋果咬了一大口,含糊地點點頭,「嗯」了一聲,狀似無意地問:「這次去哪裡?」

我知道他並不是隨意開口問問,他是真的關心我去哪裡,去作什麼,他希瞭解我更多的事,我向來對他有求必應,隻有這一件,無論如何都無法滿足他。

得不到我的回答,他抬起頭疑地看我,我微微一笑,說:「西安。」此行的目的不能告訴他,此行的地點告訴他卻是無妨的。而且,我知道這房間裡有竊聽,不但是這裡,我住的酒店客房,我的電話,我的電子郵件,所有一切的通訊手段,都時刻在警察的監聽監視之下。但我不介意將我的去向通知警察,這正是我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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