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把房子要回來
林舒琴母雖然把錢取走,但真正的原存摺就卻還記錄在案。
池老太太拿到當年的存摺後,又火速趕回來。
把存摺給司法人員。
司法人員依法去銀行取證。
銀行一開始推年代久遠,說銀行部都改朝換代,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不過這個說法並不能讓司法人員滿意。
畢竟人家存錢在你這裡,不是你一句改朝換代就可以把人家的錢挪走的。
法律上可不會認同你。
最後查了許久,律師也找了好友一起幫忙,最後才把事確定了。
當年林舒琴母用關係,給銀行一個櫃員塞紅包。
還說現在是林家正室夫人,錢給也沒事,法律不會追究。
可能那個年代衆人的法律意識還比較薄弱。
加上一旦有家庭員關係,基本就可以代辦,不像現在都要本人。
池老太太跟著律師還有司法人員查了很久,事終於都弄清楚了。
就連那位被塞紅包的銀行櫃員都被池老爺子找到了。
包括那幾別墅的購買金額都跟存摺上的一模一樣,付款時間跟取款時間也吻合,這樣事就好辦了。
這下司是贏定了。
林舒琴做夢都沒想到,林舒月那老人,居然真的要拿回媽的產?
氣的破口大罵,卻又有些慌張,趕跟兒們商量。
“現在該怎麼辦?那人把證據都找到了,明天就要開庭了,我們該怎麼辦啊?”
林舒琴兒子,“大不了您死不承認,反正那時候您還是個孩子,說不知道,法也沒辦法。”
“再說,那是外婆做下的事,跟您又沒關係。”
林舒琴心裡卻沒底。
“可當時確實是我跟你外婆一起去辦這些事,那時候都有人看到我們母一起去的。”
這時候說不知道,估計沒人信。
林舒琴兒子卻不這麼認爲。
“反正當年您也才十幾歲,就實話實說不知道。事都過去幾十年了,您兒這會說不知道,法是不會拿您如何的。”
始作俑者都死了,現在說什麼都死無對證,怕什麼。
“對,你這麼說也沒錯。”
“你外婆都死了,確實死無對證,我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反正他們也鑑定不了真假。”
被兒子這麼一說,林舒琴終於有點底氣了。
到了第二天。
林舒琴帶著四個孩子一起去開庭,面上表現的鎮定,心裡卻沒什麼底。
倒是池老太太一正氣,就等著遲來的公正呢。
當年外婆家開始落魄後,後母對的待遇就一落千丈,甚至非打即罵。
那個時候沒能力,自然沒法討回公道。
後來有能力了,想回去把東西拿回來,外婆卻說,“過去的就讓過去吧。你現在是池家的媳婦,不好出來跟林家糾纏。”
“再說,你要是被林家潑髒水,你婆婆也不會高興,到時候還連累池家的名聲。”
一來二去,事都耽擱了。
沒想到兜兜轉轉,還是回到該理的起點。
一切都該重新開始。
開庭的時候池溫庭跟藍他們都過來了。
就連池江河跟庒新也來了。
有孩子們在,池老太太自然是不怕的。
開庭後,法嚴肅的問林舒琴,“當年你母親是否帶著你去銀行賄賂工作人員?並用關係把王芬芳士的錢款如數取走?”
林舒琴想也不想就胡說,“沒有,我不知道這事,那時候我還小。”
但池老太太這邊卻有人證跟證。
當年那個櫃員已經變老頭子了,但還記得。
“就是,當年就是跟母親來銀行取錢,我不會認錯。跟母親長的一模一樣,不信你們可以看照片。”
照片被律師放在投屏上,林舒琴跟母親確實長的一模一樣。
不僅是銀行櫃員,就連當年的銀行長居然找到了。
這些人不過大林舒琴十來歲,雖然都當爺爺的年紀,但對當年的事記得很清楚。
畢竟這是一筆不小的款項,取錢的時候銀行的行長也要出面蓋章的。
銀行行長立馬出來指認林舒琴。
“當年我確認再三,林士都堅稱是家裡同意給取款的,還打電話給林老爺子。”
“他們一家都同意,我們銀行也只能依法辦事。”
那年代沒有本人一定要到場的規定,加上一家之主都發話可以,行長也不可能不給取錢,就給取了。
而銀行那邊怕要賠錢,就把取款賬單打出來了。
因爲數目大,反而很好找。
林舒琴母本來以爲人死燈滅,取了錢也沒事,所以沒銷燬證據。
如今人證證聚在,林舒琴沒有反駁的藉口。
卻還是苦苦哀求,“法大人,當年我還是個孩子,什麼也不懂啊。”
“再說,這些錢也算是婚財產吧?”
既然是婚財產,給母親用又怎麼了?
但法卻敲敲法槌,“肅靜!”
“林舒琴士,您母親非法所取的那筆款項,乃是王芬芳士的私人財產。是婚前孃家贈與的,並不在婚後財產。”
那是一筆單獨的錢,還單獨給了存摺,一看就是孃家給的私人財產。
林舒琴的母親膽敢盜用私人財產,給自己買車買房,還賄賂銀行人員,自然不能輕了。
最後證據確鑿,法判定,林舒琴母親所用王芬芳士私產買的那些房車全部一律歸還。
包括那些被挪用的金子也要如數歸還。
林舒琴做夢都沒想到,買了幾十年的大別墅,隨便賣出去都得好幾個億,最後居然這麼輕易被拿走了??
差點氣哭。
“這不公平!當年買這些房子才幾十萬,甚至才幾百萬。”
“現在房子可值得好幾個億,他們得找我差價才行!”
這麼多錢,可都是的後路。
這些房子是準備給自己留作養老費的,連兩個弟弟都沒告訴,就怕他們來爭搶。
沒想到好沒撈著,居然都賠出去了。
林舒琴不服,一直跟法說要找補差價。
最後自然是沒。
本來就是來的錢,來的房子,自然不可能給找什麼差價。
林舒琴眼看找差價沒希,又開始哭訴自己因爲林家離婚了,現在沒房子住,也沒錢養老,讓法開恩,給留一點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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