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呢,你不惹事,我也不會針對你。」寧半夏笑瞇瞇的看著苗若蘭:「但是你非得招惹我呢,我就只能給你致命一擊。待會兒回去了,你想要飾啊太平還是要一戰到底,悉聽尊便。」「蔣依依,我承認我不是你的對手,可以了吧?」苗若蘭恨恨的看著寧半夏:「你也別高興的太早!江景爵是不會喜歡你的!」「他喜歡不喜歡我,是他的事。跟你有什麼關係呢?」寧半夏似笑非笑的看著。「好,我認栽。」苗若蘭咬牙切齒的看著:「你贏了!」寧半夏微笑著點點頭:「我們出來的也夠久了,該回去了。你說呢?」「哼!」苗若蘭一甩手臂,轉離開了。寧半夏看了看周圍的環境,也跟著一起走了。回到江老爺子的院子,四個人表沒什麼變化,還跟剛出去的時候一樣。寧半夏甚至還一副親親熱熱的姿態,拉著苗若蘭說話,一點都沒讓人看出,們剛剛發生過激烈的鋒。「爺爺!」寧半夏笑瞇瞇的開口:「我剛剛問過廚房,說是今晚要吃全魚宴呢,什麼時候開席啊?要不要啊我給宋爺爺也一手?」江老爺子轉頭對宋明至說道:「我這個孫媳婦啊,廚藝是一把好手。要不要嘗嘗我孫媳婦的手藝?」宋明至說道;「那好,不會太麻煩吧?」「不會。」寧半夏站了起來,說道:「我速度很快的,就一個菜。景爵,你過來幫我一下吧。」「好。」江景爵知道寧半夏有話要對自己說,頓時也跟著站了起來:「宋爺爺,您可一定要好好的嘗嘗,依依這廚藝,是真的一絕!」「好好好。」宋明至笑呵呵的點頭。倆人往外走,寧半夏一邊走一邊對江景爵說道:「你跟宋輕舟關係怎麼樣?」「關係很好。」江景爵回答說道:「宋爺爺跟爺爺是多年的知己,連帶著小輩們的關係也都不錯。我跟宋哥也算是從小就識,他結婚的時候,我是伴郎之一。」寧半夏腳步一頓,抬頭看向江景爵說道:「那你最好是提醒一下宋輕舟,他的那位妻子,可不是善茬。」「怎麼說?」江景爵意外的看著。「我不好說的太清楚,總之,小心點吧。」寧半夏不會輕易一個人的狀態,只是含糊的說道:「心思很沉,且不在宋輕舟的上。」「好。」江景爵輕笑了起來。他的小野貓啊,總是那麼的聰明那麼的敏銳。寧半夏果然只做了一個菜,作為晚餐的添頭。但是即便如此,也獲得了餐桌上的一致好評。宋明至都忍不住誇獎說道:「江老哥啊,我都要嫉妒你了!」「哈哈哈哈!」江老爺子別提多驕傲了。吃完了飯,自然是要留宿的。宋明至在老爺子的院子休息,方便老哥倆說話。宋輕舟和苗若蘭安排在了蜻蜓軒,而寧半夏就只能跟江景爵睡在青松苑了。倆人都已經領證住在一起了,沒道理回到老家,反而分開睡的。到了晚上,傭人們把房間準備好,就都離開了。屋子裏只剩下江景爵跟寧半夏兩個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要不,我睡沙發吧。」寧半夏主開口說道。江景爵看了一眼古樸的木質沙發,說道:「你確定?這可不是家裏的真皮沙發,睡一晚腰酸背痛的。」寧半夏又不是自狂,自然是不想。可是——
結婚三年,陸景盛從來不在乎阮舒。她以為,石頭總會焐熱的,沒想到她等到的結果,是他要她的命。愛情太難了,阮舒不要了。陸景盛再見到阮舒時,怎麼也想不到,萬丈光芒的總裁首富竟然是自己的前妻。記者:阮總,您年紀輕輕就能做到今天的地位,是有什麼秘訣呢…
三年婚姻,兩人有名無實,她才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可悲的替身。 一夜纏綿,她終于為了自己大膽一次,在下藥強上了他之后瀟灑離開。 四年已逝,她華麗蛻變歸來,魅惑和實力并存,吸引了眾多追求愛慕的目光,這一次輪到她說不愛了。 “陸先生,請你盡快簽下離婚協議。”女人美艷的眉眼帶著冷漠,“我趕時間。” 而他,卻也是在她離開之后才反應過來他早就習慣了她的陪伴,她的溫柔,她的一舉一動,她離開的時間越長,這種相思愛戀更變得鏤心刻骨。 所以這次,他會牢牢抓住她的手,這次可不會再讓你輕易逃跑。
商界大佬傅司衍,矜貴俊美,生性淡漠,身爲傅氏最年輕的掌權人,天之驕子,卻因意外雙腿殘疾。 傅老太太急着給他訂了門婚事,哪知原定的新娘逃了婚,對方找了個冒牌貨頂替。 正要翻臉,容色清婉的女孩扯住他的衣袖:“我會很省心,絕不會纏着你,拜託了。” 傅司衍瞥過那隻白皙細腕,語氣淡淡:“試試看。” * 舒雲念,昳麗清雅,半抱琵琶,吳儂軟語,是蘇城評彈團最爲出衆的青年演員。 相依爲命的養母突遇車禍,爲了借錢,她不得已答應頂包,嫁給那位性情冷淡的傅先生。 新婚當晚,倆人就約法三章—— 三年後離婚、不干擾彼此的生活、不許碰他。 舒雲念欣然答應,就當簽了三年合同工,到期散夥。 後來,雲念出差,深夜歸來。 剛躺上牀,男人挺拔身軀從後擁來,熾熱氣息拂過她的頸,嗓音沉啞:“傅太太,你已經153.5個小時沒碰我了。” * 圈裏人都知道,傅家那位是因腿疾,才紆尊降貴,娶了個毫無家世的女人。 等傅司衍雙腿恢復,重回巔峯,叱吒商界。 衆人紛紛猜測,以他這條件,那位傅太太會像沒用的舊輪椅一樣,被拋之腦後。 採訪中,記者也問起:“傅總,對於近期甚囂塵上的離婚傳言,您怎麼看?” 傅司衍濃眉微擰,似有不耐。 手機忽然亮起,只淡淡一瞥,那俊美眉間的冷厲如寒冰消融,春意繾綣:“今天採訪到這。” 記者:“……?” “得去接我太太下班。” 男人理着衣袖,微笑:“等你有老婆,就知道了。” 記者:“……?” 不是,你有老婆很了不起嗎!
她隨家遷到西貢的堤岸華人區, 穿過腐朽和破敗的街道,跪在佛陀腳下。 佛陀門下衆生百相,她在迷霧中看到他施齋禮佛, 長身玉立,不染浮光。 她看出了神,目光停留之際被父親拉回。 父親告誡:“那是先生,不得無禮。” 雜亂的街口,酒徒鬥毆後還留下一地碎片。 她從長夜中看到他黑色的車停在路邊。 她吞了吞口水,大着膽子往前顫抖地敲了敲他的車門。 玻璃窗搖下,她對上他的眼,笨拙又青澀地啞着嗓子問到:“先生,您買花嗎?” 說話間她餘光看到坐在他身邊般配的如畫報電影明星一樣光豔的女人,遲鈍地改了口,“好花、配好姑娘…” 林肯車裏伸出一節白皙的手,抽出他黑色西裝外平整的pocket square, 接過她遞出來的玫瑰,纏起那毫無章法野蠻生長的倒刺, 溫柔地連同一張鈔票放在她掉色的帆布包上, 用浪漫的法國腔調優雅地回道:“送給你、好姑娘。” 車子消失在雨夜,那花被她壓在抽屜裏, 伴隨她度過歲歲年年。 再後來,她纏繞進他的人生。 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