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就是這樣,事前豬一樣事後諸葛亮。
許多的線索看似毫無關聯,但是如果是先知道結果,以此來逆推,那麼一切就都彷彿順理章。
「叔叔?」看到孟浪怪異的神和舉,小雨怯生生的喊了一句。
孟浪這才反應過來,人家的菜還在自己手上呢。
「呃,你還不知道吧,叔叔和你是鄰居,我住303。」孟浪笑著指了指樓上。
小雨果然立刻張可的o型,「原來你就是房東姐姐說的那個……隔壁大叔?」
孟浪角了,「是隔壁的猥瑣大叔吧?我都聽到了,不然怎麼知道你的名字。」
小雨愣了一下,頓時捂笑,「那應該是房東姐姐不了解叔叔,我覺得叔叔是個好人。」
被發了好人卡的孟浪一臉無奈,「明明年紀差不多,為什麼是姐姐,我就是叔叔啊……」
「那……我哥哥?」小雨歪了歪腦袋。
「不,你阿姨!」
「咯咯咯!」
兩人有說有笑的走上樓。
而就在他們剛剛消失在樓梯口之時,一個暗中的影卻是重新冒了出來。
看著兩人消失的方向,角緩緩咧開,出一抹森白的牙齒……
……
孟浪並沒有選擇立刻追擊。
一件本就還沒發生的兇殺案,他就算真的將兇手抓到了警察局。
然後呢?用什麼罪名控告他?
難道說,我一眼就看出這傢伙是個殺人犯,不過作案時間還要等兩天?
恐怕兇手屁事兒沒有,自己先被當深井冰。
所以孟浪決定先不聲。
從書中來看,對方既然能夠偽造一系列的罪證嫁禍給自己,除了手段兇殘之外,還備一定的刑偵和反刑偵手段。
這種角肯定相當難纏,一旦打草驚蛇,恐怕連自己都會為對方的目標。
現在孟浪的優勢在於,敵明我暗。
敵人只把自己當一隻替罪羊,但實際上,自己卻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對方是獵,我才是獵人!
……
302門口。
「給!」孟浪將手裡的菜遞給小雨。
「謝謝叔叔!」小雨接過袋子,卻並沒有開門的意思,反而是靜靜的看著孟浪。
孟浪一愣,旋即明白了什麼,頓時啞然失笑。
他掏出鑰匙晃了晃,然後打開了隔壁303的房門。
「看吧,叔叔可沒騙你,小蘿蔔頭警惕心還高。」
這小丫頭雖然看似天真單純,卻是有著超越同齡人的心智,這讓孟浪即驚奇,也有些心疼。
畢竟,被的孩子都長不大,缺的孩子都早……
小雨看到孟浪真的是303的住客,這才有些靦腆的笑了笑,然後掏出鑰匙,有些笨拙的打開房門。
「小雨,怎麼回來的這麼晚,快去做飯,我都快死了……」聽到開門聲,裡面傳來一個人的聲音。
「好的姐姐,我馬上去!」
「砰!」302的房門關上,獨留孟浪在風中凌。
合著小雨不僅負責買菜,居然連做飯都是?
這到底是什麼神仙姐姐?
孟浪腦海中頓時浮現惡毒胖姐姐翹著二郎坐在沙發上抖嗑瓜子,小雨在廚房系著小圍墊著小板凳翻鍋勺的畫面……
莫非……這姐姐其實是后媽的孩子?
現實版灰姑娘啊這是!
不過話說回來,這樣的妹妹……我也好想要啊……
看著302的房門,腦海中浮現小雨靦腆的笑容,孟浪更加堅定了拯救孩的決心。
這樣苦命的孩,絕不該像書中那樣悲慘的死去!
孟浪其實完全可以選擇一走了之,面對一個手段殘忍、殺人不眨眼的兇手,任何捲其中的舉都是極其危險的。
只要搬離這個出租屋,什麼兇殺案,什麼牢獄之災,都會統統離他而去。
這才是改變自己命運最簡單、最直接,而且安全最高的方案。
但……孟浪過不了自己心裡那一關!
老孟家祖訓,生,我所也,義,亦我所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既然一切因我而起,那便使一切罪厄,加諸我!
……
孟浪回到自己的房間。
取出被自己藏在櫃最底下的《我的鬥》。
讓他有些失的是,這一次的書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就連字跡都看不出任何變淡的跡象。
孟浪皺眉沉思。
或許只是發現兇手的存在,並不足以改變未來?
又或許,這本書的版本「更新」需要一個冷卻時間?得讓蝴蝶再飛一會兒?
想到這裡,孟浪立刻回憶起來,自己收到這本自傳的時間是昨天晚上,而它發生第一次「更新」應該是今天中午12點左右。
難道中午十二點,就是一個時間節點?
嗯!劃重點!
孟浪決定每隔一段時間就好好觀察一下,索出它的「更新頻率」。
如果這本自傳是「日更」「周更」甚至是「月更」,那自己顯然必須珍惜每一次窺探未來的機會……
他再次翻《我的鬥》,開始嘗試從裡面找出更多改變命運的線索。
經過這段時間的思考,孟浪已經基本明確了這本神奇「自傳」的正確打開方式。
什麼都不做,未來肯定是不會有任何變化。
所以自己需要在「自傳」發生變化之前,制定出一個最有可能扭轉未來的周計劃並予以執行。
然後再據「自傳」更新反饋的「未來」,進行計劃糾錯,一步步改變悲慘的命運。
如果得到的「未來」依舊不盡如人意,那麼就再次進行以上循環,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從而最終達理想的「完人生」!
至於什麼是理想的「完人生」,孟浪暫時還沒想好。
不過至,不應該在監獄中度過……
這個過程有點像是現代企業生產管理過程中常見的pdca循環。
pdca循環,即plan(計劃)、do(執行)、check(檢查)和act(理)。
一個循環結束后,如果生產出來的並不是理想中的產品,那麼就調整生產參數,再次執行以上循環,一次次的糾錯,最終得到最完的產品。
雖然場景不一樣,但是道理都是相通的。
謝大學導師給予的人生指導!
……
半個小時后,孟浪最終從《我的鬥》全文中提取出了有關兇殺案最為關鍵的容。
【就在我人生得意,準備大展宏圖之際……小雨死了!」】
【街道的監控、門上的指紋、旁的兇和、還有兇手落的髮和皮屑……
沒錯,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我!】
【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不在場證明,更沒有人同,輿論一邊倒的對我不利。】
孟浪通過提取分析之後得出了一些結論。
兇殺案發生的時間應該是在自己賺取第一桶金之後,也就是災發之後不久。
而此案中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有:街道的監控、門上的指紋、旁的兇和、命案現場自己的髮和皮屑,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不在場證明……
「街道監控……」孟浪著下,瞬間想到了什麼,頓時有些牙疼。
「不會是今天我和小雨同行的一幕被拍下來了吧?」
正常況下,兇案發后,小區部肯定會調取監控,查看最近一段時間小雨是否接過什麼陌生人。
自己作為隔壁鄰居,又是和小雨接過的陌生人,毫無疑問會被列為「重點嫌疑人」!
甚至自己今天主幫忙的舉,也會被警察認為是在「主接近被害人」的證據。
很可能兇手就是利用了這些「先天條件」,這才選擇我來做這個「替罪羊」?
「那麼……指紋、兇、、還有髮和皮屑又是怎麼回事?這些東西總不至於是我自己放在現場的吧?」
皺眉沉許久,孟浪眼睛微微一亮,約想到了某種可能。
那麼就還剩下另外一個額外關鍵詞了……輿論!
這樣惡的兇殺案,特別是被害人是一個僅有6歲的小孩,作案手法還極其殘忍的況下,輿論會如何反應,孟浪用下丘腦也能大概想象的到。
人、網暴……這樣的群激憤之下,強大的和輿論力無疑會對司法機關的審判過程造極大的干擾。
即便是警方,也會在各方力下,選擇儘可能的快速結案。
這樣的話,即便案件中有些許的疑點和破綻,恐怕也會被洶湧的輿所掩蓋!
莫非……這就是兇手選擇使用殘忍手段的原因之一?
孟浪心中一寒。
毫無疑問,這個兇手,絕對是個險、狡詐,而且對於刑偵、案件審理、司法程序乃至於輿論引導有著深了解的可怕人!
孟浪畢竟也只是個普通人,面對這樣的厲害角,說一點都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先給自己買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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