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走進魅夜,就聽到震耳的金屬音樂。
夏七夕收回思緒,抬眸看去,發現眼前的場面嗨到,燈閃爍,音樂悅耳,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一片尖。
尤其是對面的舞臺上,居然有帥哥彈著吉他,敲著架子鼓,簡直帥呆了。
夏七夕閉上眼睛,微微抬起頭,著現場的氣氛。
這一刻,仿佛自己站在了舞臺上。
而可以站在燈璀璨的舞臺上唱歌,有千上萬的歌迷陪著,一直是最大的夢想。
“歡歡,我要去臺上。”夏七夕說著,睜開了雙眼,猶如燈璀璨的雙眼,看向了眼前的舞臺。
隨即,不顧一切地朝舞臺去。
“七夕!”聶歡反應過來的時候,夏七夕已經開人群,朝臺上沖去。
好不容易來到臺上的,帶著一臉笑意盯著帥哥。
帥哥的吸引力和舞臺一樣啊!
當聶歡看到這樣的夏七夕,簡直哭笑不得。
“帥哥,你彈吉他真好聽!”夏七夕盯著眼前的帥哥,一臉迷妹的樣子:“聽到你彈吉他,我都忍不住想唱歌了。”
吉他帥哥笑著看向夏七夕:“你會唱歌?”
夏七夕連忙點頭:“當然,我唱歌可好聽了。”
“既然如此,那就唱吧。”吉他帥哥很隨和,將話筒個了。
夏七夕眼睛笑瞇了一條線,報上歌名,音樂響起的瞬間,便跟隨著音樂開唱:“天旋地轉的暈眩,下一秒我走進另一個世界……”
清脆明亮干凈的聲音,猶如天籟之音,在原本吵雜的環境凸顯而出,瞬間引起臺下眾人的注意,紛紛將目移向臺上。
然而,夏七夕的目卻看著吉他帥哥,像小孩那般蹦蹦跳跳,朝氣蓬:“奇妙的瞬間,我看不見,那里是要去的終點?幸福的瞬間,我看不見,淚水模糊我的視線!”
大家像是在音樂里找到了共鳴,在音樂到達高的時候,眾人竟然跟著夏七夕一起蹦蹦跳跳。
歡笑聲,尖聲再次響起,場面越發的嗨起來。
夏七夕這才注意到臺下的熱,先是一愣,接著再次笑瞇了雙眼。
像是天生就能駕馭這樣的場面,適合這樣的舞臺。
因此無所畏懼,大聲歌唱,盡舞,將全場的氣氛點燃。
“七夕,好樣的。”聶歡剛才還有些局促,此刻都被夏七夕的歌聲染,為而尖。
夏七夕朝聶歡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手搭在吉他帥哥的肩上,圍繞著他跳舞。
如果換做以前的,大家或許會覺得此刻俏皮可。
而現在不一樣年齡的,是給人一種小妖的覺。
讓在場的人嫉妒,男人傾慕!
當然,夏七夕不自知,完全沉浸在音樂里。
仰頭高唱,華麗轉,給大家一個迷人的背影。
臺下的男人們瞬間吼起來,高的聲音震耳聾。
正在此時,大門被人推開。
一群保鏢沖了進來,開出一條道。
隨后,走進來兩個男人。
他們穿著昂貴的定制西服,抬手舉足之間優雅盡顯,渾散發著貴氣與傲氣。
“我說厲,你確定在這里?”
他們正是厲爵與嚴以楓。
這時,嚴以楓看了一眼旁的厲爵,好奇地詢問。
厲爵沉默不語,因為他深邃的眸看向了對面舞臺。
那個人的背影……
“太升起降落一眨眼,看著暗洶涌的平靜的水面,我翻開了那本寓言……”夏七夕歡唱轉,沉浸在音樂里的,不自地揮手,抬腳……
豈料,一個不慎,用力過猛,高跟鞋飛了出去。
前往的方向,正好對準嚴以楓。
嚴以楓像是覺到了那般,轉而看去,在看到飛來的不明時,整個人愣住了。
什麼玩意兒?
眼看高跟鞋要砸到嚴以楓臉上時,站在他邊的厲爵手接住了高跟鞋。
嚴以楓瞪大了雙眼,心有余悸。
靠,就差那麼一點點。
厲爵拿著高跟鞋,銳利的眸盯著臺上毫不在意自己鞋子的人。
這時,燈正照著致的五,玲瓏的曲線。
暗戀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或許是一場漫長的告白,亦或許是一場漫長的告彆。 2028年夏天,26歲的倪笙要結婚了。 顏色鮮豔的喜帖上,女孩漂亮的麵龐上掛著甜甜的笑,身邊的男人高瘦而挺拔,棱角分明的臉龐上有著俊朗的五官,一雙桃花眼正低垂著,滿目深情地注視著身前的女孩。 新郎不是江亦源。 高中班群裡炸開了鍋。 一群人紛紛送上祝福,就連一直潛水的班主任,也冒出來送上了一大段煽情的祝福詞。 不一會,訊息便傳遍了一中的各個校友群。 “倪笙和許時修,當年勞資最看好的一對。” “臥槽倪笙終於和男神在一起了!!!” “媽媽我想哭,嗚嗚嗚!!” …… “十二年了,媽的太不容易了。”林南抹了一把淚,轉過頭問江亦源,“七月九號,一起去?。” 江亦源看了一眼冇有一條微信訊息的手機,淡淡的開口,“那天我有事。” “唉,算了,我給你帶喜糖。”林南歎了口氣,興奮的繼續在群裡聊天。 江亦源將手機關機,走進衛生間,將門反鎖,洗了一把冷水臉,癱坐在浴缸邊,抽完了身上的一整包煙。 很久之前他給了她一包糖,很久之後她吃完最後一顆過期了很久的糖,抬頭含著淚說了五個字。 “終於結束了。” 她愛情的最後,是許時修。
喬云舒為了外婆的手術費嫁給了權勢滔天的厲家少爺,可厲寒霆是昏迷不醒的植物人。所有人都篤定她嫁過去會守活寡。沒想到植物人老公根本沒有昏迷,身強體壯得能打死一頭牛!薄涼狠厲的男人認定她是貪圖富貴的拜金女,對她態度惡劣,還放下狠話,等時機成熟就和她離婚!后來,一次宴會上,眾人眼中的豪門棄婦喬云舒竟然孕吐了!禁欲冷漠的厲爺直接化身寵妻狂魔,對她百般嬌寵!喬云舒看向男人,“不是說時機成熟就離婚嗎?”厲寒霆攬著她的細腰,啞聲道,“乖寶,是我之前有眼無珠。”原來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對她情根深種,愛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