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
十月,連續一星期都是多雲天,灰黃的濁雲布著天空。霍城予晨會時咳嗽不止,書爲他端來開水和藥,勸他找個時間去醫院。
說來也是奇怪,他大約有兩、三年沒冒過,一和付絮分手就病了。雖說癥狀很輕,可吃了幾天的藥也沒見好。
他靠在椅背上,緩緩閉眼,想像一隻冰涼的手著他的額頭,平他焦躁的心緒。
人真是犯賤。
他勾了勾角。
***
好友聽到他們分手後,錯愕的瞪大眼睛,好一會兒才問起,「付絮有什麼反應?」
他回憶了幾秒,搖搖頭,「很平靜,沒什麼反應。」
「那有沒有提什麼要求?」
他看著杯中琥珀的酒,依然說:「沒有。」
好友徹底無語了,「真搞不懂你怎麼想的。哪裡不好?別看現在是你甩了人家,以後有的是你哭的時候。」
他淡淡得笑了,心中不以爲然,「也不用提什麼要求,該給的我都提前預備好了。」
好友一臉古怪的盯著他,張了張,還沒發出聲音就被他打斷了,「約你出來不是爲了八卦我的生活的,喝酒。」
起初,還是會懷念那個人。
他理所當然的歸咎於習慣的力量,而事實也確實如此。沒有了的存在,他順理章的著其他人的殷勤示好,們段窈窕,面孔艶,連呼吸都著芬芳甘甜,沒有幾個男人能抵抗的了。
他邊從來不乏這樣的人,只是以前都忽略了。
再到付絮,是在人群熙攘的酒吧街。
打扮的很漂亮,腳趾上塗著藕的甲油,格外的白晰秀,很能得人頭髮。
他覺得新奇,叼了支煙倚靠在車邊,找了個不易被人發現的角度觀察。
過去從不穿五公分以上的高跟鞋,領口開的也比以往低些。
穿這樣,是預備相親?還是約會?
竟然也學會了?
過了兩三分鐘,一個孩從轉角出來挽住的手臂。孩他也認識,是的閨。
兩人聊了兩句,親親地走進一旁的餐廳。
他無趣的收回目。
等紅燈的當口,霍城予點了煙,原本和幾個朋友約好了在酒吧聚會,那群人中有他大學時期的友。
現在卻不知怎麼地,突然改了主意。
……
舊城街道,灝居公寓。
在樓道裡呆立了片刻,霍城予才想起找鑰匙開門。
確實不再住在這裡,看得出離開之前仔細打掃過,時間一久,家上還是落了些灰塵。
走進主臥,床頭坐著一隻大大的垂耳兔布偶,他忍不住笑了出來。
看來他不在的時候,就是抱著這隻兔子眠的。
霍城予了兔子的長耳朵,午後的照在他的手上,整個房間充斥著他悉的氣息——付絮的氣息。
他忽然記起他們剛剛同居的那段日子,付絮還不好意思和他同床,每每睡到半夜旁的位置就空了,再瞧見的就是妝容緻的模樣。
霍城予不由對的素顔心生好奇,特地熬到淩晨三四點沒睡,側一陣窸窸窣窣的響,付絮在穿服。
他十分自然地起,一把拉過,「醒了?來親一個。」
那時天冥冥,他終於看清的臉,靜默幾秒後,微微笑了一下。
有些窘迫地撇開頭。
他的頭髮,在額頭上親了一口,「也不算太難看。」
……
霍城予抬步走到窗前,一種悵然若失的覺在心底慢慢發酵。
他比他自己想像中的要念舊。
以至於看到夕,都會想起那天傍晚的。
「失憶 甜寵 雙潔 娃綜 治愈」嬌縱明豔小作精VS超寵偏執大佬言嬌嬌失憶了,甚至產生了記憶錯亂以為自己生活在一本書裏,而她是無惡不赦的惡毒女配!女配就算了,對她占有欲極強的瘋批未婚夫竟然把她當別人的替身,那白月光女主溫柔體貼,幾年前因病去世,都說得不到的最難忘,突然冒出個一毛一樣的白月光是什麼鬼?傲嬌矜貴的言大小姐咽不下這口氣,本想甩了臭男人就溜,但又覺得太便宜了他,她言嬌嬌一定要讓渣男知道什麼是人間疾苦!謝川延在機場逮到準備跑路的言嬌嬌,冷冽的丹鳳眼漾起危險笑意,單手扣住她的腰,俯身低語,“乖寶,往哪跑?”幾天後言嬌嬌揉著快斷的腰欲哭無淚,“媽的,混蛋!”“不許說髒話。”謝川延見她還有勁,係領帶的手停住,將人重新帶進懷裏,一陣懲罰後哭唧唧的言嬌嬌選擇閉嘴。他不做人還要我命!我言嬌嬌遲早要遠離他!
娛樂圈紙醉金迷亂人眼,看似風光無限。 只有圈中人才知道,明星粉絲百萬千萬又如何,在真正的豪門面前不過逗趣的玩物。 十八線糊咖殷酥酥深知這個道理,入圈幾年踏實演戲安分守己,從不妄圖攀附高枝。 忽有一日,天降大佬。 翡冷翠的夏夜風輕露濃,男人端坐在勞斯萊斯後座,英俊的側顏籠在夜色的一池暗影裏,端方貴重,高不可攀。 指骨如玉的手遞給她一張名片,從此她的人生天翻地覆。在她被陷害爆出驚天醜聞的那一日,遠在大洋另一端的費疑舟放下工作,連夜乘私人機回京,渾然不顧那漫天的驚雷暴雨,稍有不慎便會要人命。 彼時她緊張得臉色慘白掌心汗溼,見他第一句話,便是故作鎮定的:“你如果不好開口,那我直接回答。我同意離婚。” 殷酥酥經年後再回憶,永遠難忘丈夫聽完她話後,那雙沉如霧靄的眸,和他如畫眉眼間那絲極淡的自嘲。 他一字一句重複:“離婚?” 殷酥酥窘迫說不出話。 他復又極輕地嘆一口氣,上前將她裹攬入懷,於她耳畔苦笑着低語: “自從你進費家,我竭盡全力,給你所有你想要的,給你我認爲的最好的。” “卻仍常覺對你有虧欠,怕我做得不足。” “我以爲苦心經營步步籌謀將你娶進門,就能打消你的顧慮,讓你愛上我,你卻還是能輕而易舉抽身。” “我的酥酥,告訴我,我到底該拿你怎麼辦?”
十三歲時,因父親工作外派別國,沈清央被送到父母好友家借住。 去時路上,父親向她提起徐家次子徐行知,道他斯文優異,溫和有禮,是衆人眼裏可遇不可求的人物。 第一面,是在徐家書房,少年立在檀色書架前,白衣黑褲,斯文冷淡。 他視她如空氣,搭着厚重原文書脊的手,清晰修長,骨指分明。 後來這雙手,撫過她的臉頰,揉過她的脣齒,空無一人的會議室裏,他低眼淡垂,貼耳威脅:“方纔,你在對誰笑?” - 徐行知是神經病。 沈清央在心裏罵過他無數遍。 大學四年,在無人知曉的地帶,她徹底領教到,少年那副優等生皮囊下,藏着怎樣的敗類姿態。 後來他們一拍兩散,長日沉浮,再重逢已是五年後。 徐行知歸國,科技新貴,風頭無二,同年少時一般人人稱頌。 家中聚餐,沈清央聽長輩話,上樓來喊他吃飯。 男人站在衣帽間鏡前,清冷淡漠,取出衣櫃中懸掛白襯衫。 她不進去,靠在門口,喊他下樓吃飯。 “吃飯?”徐行知扣上襯衫最後一顆鈕釦,從鏡中看她,“要通知他們,我們準備明天領證結婚嗎?” 女律師×科技新貴 外柔內剛×斯文敗類